繼善篇注释
连载--繼善篇注释(一)
繼善篇
繼善篇人稟天地,命屬陰陽,生居覆載之內,盡在五行之中。
人稟二五之數,猶天地生物以成形,人為萬物之靈,乃天地之正氣亦為人所屬。陰陽五行,不離乎金木水火土也。
欲知貴賤,先看月令乃提綱。
月令即月支,乃八字之綱領,更知節氣之深淺以知禍福。官印與財神,忌劫沖刑,衰運逢吉,則為吉斷,遇凶則作凶評。月令是衡量日干強弱的最重要依據,月令所藏之物,對日干有著絕對性的影響,而日干只得順從月令,再看其余干支,或喜,或忌,去留舒配,喜者存之,憎者去之,從而論定用神,審格局之高低,再判別行運之吉凶。
连载------繼善篇注释(二)
次斷吉凶,專用日干為主本。
日干代表“我”,這個我,包括“精神主體我”和“肉身主體我”。再舉個淺顯的例子,生辰八字相當于一部汽車,大運相當于將要行駛的道路。古人云,看命排下八字,以日干為主,取年為根,為祖上財產,知世脈之盛衰﹔取月為苗,為父母,則知親蔭之有無﹔日干為己身,日支為妻妾,則知妻妾之賢淑與否﹔時為花實,為子息,方知嗣續之所歸。法分月氣深淺,得令不得令。年時露出財官,須要身旺。如身衰,財旺且多,反破財傷妻﹔身旺財多,財運亦旺,必屬富命;若無財官,次看印綬,得何局式,吉凶斷之。學者不可拘執,反不知通變。
三元要成格局,四柱喜見財官。
天干為天元,地支為地元,支中所藏者為人元,年月日時為四柱,專以生日之干,配合四柱三元。而成格局,尤喜財官也。然而有財官為忌者,又當去其財官也。其法不可執一。《滴天髓》云:“傷官、食神、正財、偏財、正官、偏官、正印、偏印為八格。財官印綬分偏正,兼論食傷八格定。影響遙系既為虛,雜氣財官不可拘。”
用神不可損傷,日主最宜健旺。
如令有官,不可傷﹔有財,不可劫﹔有印,不可破。凡柱中有用之神,不可損壞。仍要日干強健,則能任財神。若日干衰弱,不勝財官之力,又當以印星比劫而生扶日元也。用神者,八字欲配合得宜,而必需之五行也,或木,或火,或金,或水,其理又分陰陽,或用甲木吉而用乙木凶,用丙火吉而用丁火凶,或用甲而吉而寅又凶,用乙吉而卯屬凶,其法不可執一。江湖摘錦云: 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為財不可劫。用之印綬不可破,用之食神不可奪。 若有七殺須要制,制伏太過反為凶。傷官最怕行官運,傷官尤喜見財星。 印綬好殺嫌財旺,羊刃怕沖喜合迎。比肩要逢七殺制。七殺尤喜見食神。
此是子平撮要法,江湖朮者仔細明。
连载-----繼善篇注释(三)
年傷日干,名為主本不和。
年干為本,日干為主。假如日干甲乙,年干庚辛克之,故曰主本不和,乃父子不相和也。年逢七殺克日,主祖宗無力,生于貧賤之家,若逢日月及時中財多財旺,生起七殺克日干,多主貧賤夭喪,原命殺旺,運又逢殺,多主生禍,喜印星有力,化殺生身,可保無危。
歲月時中,大怕官殺混雜。
年月日時中,既有官星,又有七殺,則不吉,務要配合而取斷之,則禍福有憑矣。滴天髓云:“官殺混雜須細論,殺有可混不可混”。日元旺相,官殺可混,日元休囚,官殺不可混。官殺混雜,富貴者亦多,官殺若當令,必要日干坐下印綬,則其官殺之氣流通,生化有情﹔或日干氣貫生時,亦足以扶身敵殺。若不氣貫生時,又不坐下印綬,不貧亦賤。如官殺不當令,不作此論。
取用憑于生月,當推究其淺深。發覺在于日時,要消詳于強弱。
用者,月令中所藏者,如甲木生于十一月,乃建子之月,既以子中的所藏癸水為用神,癸為用,忌土克之,柱中土重,乃財星破印也,行運遇土,亦不宜,若柱中本來木多水盛,又反宜取財克印,不可一概認為印不可壞也。其余依此而推之。
连载--繼善篇注释(四)
官星正氣,忌見刑沖。
正氣者,即月令本氣所藏之物,如乙用辛為官,生于申月,申中本氣乃庚金,若遇寅來沖破,或巳來刑之,不為吉兆。同理,甲生酉月,辛為甲之官星,忌卯來沖破。其余依此而推之。
時上偏財,怕逢兄弟。
時上偏財,如甲日戊辰時,乙日己卯時,丙日庚寅時之類,若本身日干強,則以時上偏財為福,便怕逢比肩劫財來克去,柱中有比劫出干,甚忌之。歲運亦忌比劫之鄉,恐破財、生禍也。
生氣印綬,利官運畏入財鄉。
生氣印綬者,月支本氣乃日之印也。甲乙生人見亥子月為印,見庚辛申酉官運則發,若行財旺之運,如戊己巳午之運,則財星破印,反為大禍。
七殺偏官,喜制伏不宜太過。
七殺有制,則為偏官,無制則為七殺。八字有殺,又有食神傷官制伏,為吉利之格,如壬日干以戊為七殺,要見甲木制之則吉為貴,不宜甲乙木過多,若多則太過,則主貧寒愚蠢,其余類推。若柱中制伏太過,又喜行七殺之鄉,或財旺之鄉以生起七殺,或宜印地制了食傷。若身過旺而有七殺輕,行運亦宜財旺運,殺旺運,又不宜制了七殺。
傷官復行官運,不測災來。
傷官其驗如神,傷官務要傷盡(即傷官勢盛,而柱中無官星混雜其中,此為傷盡),傷之不盡,官來乘旺,其禍不可勝言。“傷官見官,為禍百端”,如甲以丁為傷官,辛為正官,丁辛相克,如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倘若月令在傷官之位,及四柱配合作事,皆在傷官之位,又行身旺鄉,真貴人也。傷官主人多才藝,傲物氣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自己,而貴人亦憚之,眾人亦惡之,運一逢官,禍不可言,或主惡疾以殘其軀,不然運遭官事。
傷官喜身旺,若傷官身弱,忌官星,不怕七殺(傷官可制殺)。傷官沒有傷盡,四柱有官星露,歲運若見官星,其禍不可勝言。若傷官傷盡,四柱不留一點官星,又行身旺運及印綬運,為貴也。
如四柱中傷官傷盡,但無一點財星,又為貧薄,“傷官無財可恃,雖巧必貧”,故傷官須見財星為妙。
傷官格局身旺有財星,可有傷官為用神,或取財為用神。甚至若日干過旺,可取七殺為用神,克制柱中過多的比劫。
傷官格局身弱,可取印為用神,不宜再見財星,無印可取比劫幫身為用,若有財,亦宜取比劫幫身,免得日干之力被傷官泄盡。故云:“傷官用印宜去財,傷官用財宜去印”。
年帶傷官,父母不全。月帶傷官,兄弟不完。日帶傷官,子息為頑,日帶傷官,妻妾不賢。凡若柱中傷官為忌神,看傷官落于何干支,則該干支所轄宮位之六親必缺陷甚重。 陽刃沖合歲君,勃然禍至。
如甲生人見卯為陽刃,遇酉金而沖之,見戌而合之,則禍至。當生四柱有羊刃之神,忽來相對克破流年太歲,或三合相招克害歲君,則其勃然禍至。如甲以卯為刃,柱有卯,遇柱中并大運有戌或亥未二字,三合羊刃,又有流年酉金來沖之,定遭奇禍。羊刃本是凶物,喜合而嫌沖,若與流年太歲一合一沖,至為不吉。
连载-----繼善篇注释(五)
富而且貴,定因財旺生官。
財多生官,要喜身強,財多盜氣,本身自柔,如甲乙以庚辛為官,戊己為財,則土生金,金乃木之官也,要甲乙身強方可言吉。故云:先貧后富,蓋是財旺生官也。若還身弱,則財生官旺克身卻為禍也。
非夭即貧,定是身衰遇鬼。
經云:身旺以殺化權,身衰財變官為鬼。
日干弱,若見重重官殺,非夭則貧。
六壬生臨午位,號曰祿馬同鄉。此言壬午時生,壬以丁為財,己為官,丁己祿居午,財官俱得祿于午,故曰祿馬同鄉。亦要日干有氣,能任財官,不要日干過弱,見財官反為禍,又不要日干過強,恐比劫過多而奪了財官之福。女命逢此,多主旺夫而富裕。
癸日坐向巳宮,乃是財官雙美。
此言癸巳日生,癸以戊為官,丙為財,丙戊祿在巳,財官俱得祿于巳,故曰財官雙美,與祿馬同鄉之意實同。亦要日干有氣,能任財官,不要日干過弱,見財官反為禍,又不要日干過強,恐比劫過多而奪了財官之福。女命逢此,多主旺夫而富裕。
財多身弱,正為富屋貧人。
如甲申年壬申月丙申日辛卯時生人,一片庚辛金,乃財多,日干柔弱,故為財多身弱,申中又有壬水七殺,身弱更甚。其財反不能享,多為貧乏之人,若遇身旺之運,則又有發財的希望。
以殺化權,定顯寒門貴客。
殺者,官也,其名偏官,大抵偏官化為官星,如丙日干忌壬為殺,如支有巳午,反持土旺,則壬亦不能克丙為害,反化殺為官,發于白屋。凡化殺為權,必要身旺,又當殺,或身旺,而殺被略略制伏,多為貴命。
登科甲地,官星臨無破之宮。
柱有正氣官星,不見傷官,無殺混官,官星不被合化,不被克沖,少年行身旺運,必主升學,中年行身旺運,必主升官、出名。
納粟湊名,財庫居生旺之地。
財居辰戌丑未墓庫之中,其人難發于少年,須一物開之,經云:少年難發庫中人。若行財旺運或開庫之運,可發財,故云納粟湊名。何為開庫,刑沖也。如丙以庚辛為財,柱無庚辛,只有丑戌之類,須行未運沖丑,戌運沖辰,則財庫大開,其人必發,若柱中本有有刑沖,亦主其人能發,行庚辛申酉運即可。
连载-----繼善篇注释(六)
官貴太盛,纏臨旺處必傾。
貴者,正官也,非指貴人。官貴太盛,指柱中官星過旺,又行官運或殺運,或行財運,復生助起官星過旺,造物太過,反為凶。如甲乙以庚辛申酉為官,柱有庚辛申酉,又有巳酉丑合成官局,或申酉戌會成金局,此官星過盛,再行庚申辛酉運,或三合、三會金旺之運,或行戊己辰戌丑未之運,必主大災,或剝官、或損財、或重病傷殘,甚至死亡。
印綬被傷,倘若榮華不久。
印綬乃本生氣之源,如甲生亥子月,水生木為印,“用之印綬不可破”,但遇戊己辰戌丑未之土克之,行戊己辰戌丑未之運,巳亥之運,印綬被沖、被克,此印綬被傷,為財星破印也。經云:先財后印,反成其福,先印后財,反成其辱。
有官有印無破,作廊廟之材。
八字有官有印,官印相生,無明財破印,無傷官損官,可作廊廟(即朝庭)之材。
無印無官有格,乃朝庭之用。
八字無官無印,有食傷財印為用,配合得宜,亦主富貴。
名題金榜,須還身旺逢官。
身旺逢正氣官星,又行身旺運,必登科及地,名揚天下。
得佐聖君,貴在沖官逢合。
此言飛天祿馬格,以庚子、壬子、辛亥、癸亥四日,生于秋冬,柱無財官,方用此格。庚子、壬子日忌午字,癸亥、辛亥日忌巳字,柱中無巳或午字方可,此即以子虛沖午,午中丁火己土為庚壬之財官,亥虛沖巳,巳中丙火戊土為癸辛之財官。要見三個子或三個巳字為合格,且局中無丁、己、戊、丙、午、巳字,辛亥日喜見酉丑字,癸亥日喜見酉字,庚子壬子日喜見寅字之類,此為沖官逢合。古人認為,此格主大貴。此說頗多牵強,并不值得深信。
连载-----繼善篇注释(七)
非格非局,見之焉得為奇。
用神遭破壞,即為非格非局,此等命多屬貧賤,難以發達。 身弱遇官,得后徒然費力。 柱有正官,須要身強,方能受官之克而化為權,若身弱遇官,多先富后貧,一生勞心費力,不堪其任,難以發達,要行身旺運方許榮達。柱有一二官星,要身強能任官方為貴命。
小人命內亦有正印官星。
印綬者,怕逢財氣壞印﹔官星者,畏見逢傷官必敗,若柱中雖有財官印綬,遇到傷害,則印不印而官不官,官印遭壞,只屬貧賤,豈不為小人,且品性多卑下。
君子格中也犯七殺羊刃。
七殺有制化為權,羊刃無沖克,殺刃配合得宜,為極貴之命,豈不為君子哉。偏官發于白屋,羊刃起于邊戍,刃與殺皆主誅戮之權,刃殺雙顯停勻,位至侯王。
為人好殺,羊刃必犯于偏官。
羊刃在天為暗紫星,專行誅戮,在地為羊刃,偏官,七殺之暗鬼,柱中又有羊刃又有七殺,人多主凶,配合得宜,多主兵刑之權,配合不宜,多凶少吉,性烈狠毒,害人之心常有。
素食慈心,印綬喜逢于天德。
柱中印綬生身,日干又坐天德、月德貴人,主人心慈善良。印綬乃慈善之神,天德主逢凶化吉,主人仁慈。人命得印綬天德,仁義禮智信常存,情懷好善,濟人利物。可能雷鋒的八字就屬印綬逢于天德之類。
生平少病,日主高強。
此指日干得比劫祿刃印星之助,自然旺相,沉病不染,老年齒牢發黑,身輕體健,一后少疾病之擾,享天年乃去。
一世安然,財命有氣。
此身旺財旺之命,享財而用之,一生富有,求財輕松,又得安然之樂矣。
官刑不犯,印綬天德同宮。
日干有印綬護身,又有天月二得者,主一生不犯官刑。
少樂多憂,蓋緣日主自弱。
日干無氣,落于衰敗之鄉,官殺混雜,傷食盜泄,財多身弱,多主為人下賤,憂悶不足之命。
连载-----繼善篇注释(八)
身強殺淺,假殺為權。
日干強旺,卻喜一點七殺來克,反假殺為權,作富貴之命,如丙日干生于四五月,月建祿刃,時逢壬辰,壬為七殺,借殺為權,注意是以身強殺淺為前提。歌曰:化殺為權可以取,甲生寅卯之鄉,木逢亥卯未成行,何怕庚金作黨(此身強殺淺假殺為權)。
乙生巳酉丑月,喜逢火局相當,若逢亥卯未生殃,處世艱難貧相(此身旺殺被制克過頭)。
殺重身輕,終身有損。
日干柔弱,七殺重生克身,此殺重身輕也,其殺最難抵擋,必不能發達,非貧病即主夭亡,終身有損。
衰則變官為鬼,旺則化鬼為官。
若日主衰弱,縱有官星擋它不得,故變官為鬼矣﹔若日干旺盛,縱有七殺,殺自降服,當化鬼為官,乃主大富貴。
月生日干,運行不喜財鄉。
月生日干即印綬,此乃生身之本,為母,忌財星沖克破壞其印,運行財地不吉,名貪財壞印。
日主無依,卻喜運行財地。
甲乙生于春月,柱無財官傷食,重重比劫,不知用為何物,故曰無依,若行辰戌丑未運以土為財,可言發福,其余仿此而推,若行背運不可為福。但若日主過盛,生旺太過,又無格局可取,此身旺無依,運行財鄉,反為福量,為群比爭財,反遭大禍。
時歸日祿,生平不喜官星。
此日干之祿居于時上,如甲日生于寅時,乙日生于卯時之類,要日干不旺,有時之祿幫身,乃屬日主小強之命,喜行食傷財運,不宜逢官殺制之,運亦忌官殺,故曰生平不喜官星。若于月支、年支、或日支又有祿,或日干強旺,卻又喜官殺也。
陰若朝陽,切忌丙丁離位。
《喜忌篇》云:“六辛日逢戊子,嫌午位,運喜西方”,即六辛日生于戊子時,為六陰朝陽格,只宜子字一位,忌多見,更怕丑合午沖,尤忌丙巳填實,歲運同。此格頗多牽強,月令有財官印食可取為有用,應取財官印食,勿取此格。蓋從化財官印食乃論命之正理,此則雜說,于五行之理,并不自然耳。
连载-----繼善篇注释(九)
太歲乃眾殺之主,入命未必為殃,若遇戰斗之鄉,必主刑于本命。
太歲即流年天干,乃一年所主之君,若命中羊刃諸煞刑克歲君,乃臣下犯君,必主戰斗之禍。若遇羊刃沖刑太歲,不死則災禍非淺,此關鍵在于“戰斗”二字。《滴天髓》中“何為戰?”注曰:戰者克也,如丙運庚年,謂之運克歲,日主喜庚,要丙坐子辰,庚坐申辰,又局中得戊己泄丙,得壬癸無丙則吉﹔如丙坐午寅,局中又無水土制化,必凶。如庚運丙年,謂之歲克運,日主喜庚則凶,喜丙則吉,喜庚者要庚坐申辰,丙坐子辰,又局中逢水土制化則吉,反此必凶,喜丙者依此而斷。
歲傷日干,有禍必輕。日犯歲君,災殃必重。
五行有救,其年反必為財﹔四柱無情,故論名為克歲。 太歲克日干謂之父怒子,其情可恕,日干無歲君如子犯父,罪不容誅,假如太歲庚辛,日干甲乙則災輕,日干庚辛,太歲甲乙,無救則禍重。此過分強調君臣父子之義,未必有理,合理的解釋應為:如日主喜財,日干克太歲為財,作吉論,反主其年招財。若日主忌財,日干克太歲,自然為凶。如日主喜官殺,太歲克日干本就為吉論,日干忌官殺,太歲克日干自當作凶論。庚辛來傷甲乙,丙丁先見無危。丙丁反無庚辛,壬癸遇之不畏。戊己愁逢甲乙,干頭須要庚辛。壬癸慮遭戊己,甲乙臨之有救。壬來克丙,須要戊字當頭。癸去傷丁,卻喜己來相助。
如庚辛金克甲乙木,柱中有了丙丁火,丙丁可制庚辛,則庚辛必克傷不了甲乙。如父親有了危難,兒子挺身相救。此丙丁在天干則可,在支中則難以救護。以下類推。以上非特指日干而言,各干均可適用,歲運亦然。
庚得壬男制丙,夭作長年。
庚金力弱,必畏丙火七殺來克,有壬水制伏丙火,反不畏也。
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
甲木力弱,畏庚金克之,而乙與庚合,把庚金絆住,使庚不能克甲,又反凶為吉。乙為甲之妹妹,乙與庚合,則甲成了庚的舅子,大家都是親戚,縱然不和,也只是怒目而視,或爭吵兩句,大動干戈似無此必要。
天元雖旺,若無依倚是常人。
天元即日干,日干建祿建刃,柱又重重比劫,全無財官印食可取,此日干旺盛無依,主貧賤僧道孤刑之人。
日主太柔,縱遇財官為寒士。
日干過弱,只有一點點比劫印綬之助,其勢又不能從,如財官多而反生殃,必為貧寒之輩
连载-----繼善篇注释(九)
太歲乃眾殺之主,入命未必為殃,若遇戰斗之鄉,必主刑于本命。
太歲即流年天干,乃一年所主之君,若命中羊刃諸煞刑克歲君,乃臣下犯君,必主戰斗之禍。若遇羊刃沖刑太歲,不死則災禍非淺,此關鍵在于“戰斗”二字。《滴天髓》中“何為戰?”注曰:戰者克也,如丙運庚年,謂之運克歲,日主喜庚,要丙坐子辰,庚坐申辰,又局中得戊己泄丙,得壬癸無丙則吉﹔如丙坐午寅,局中又無水土制化,必凶。如庚運丙年,謂之歲克運,日主喜庚則凶,喜丙則吉,喜庚者要庚坐申辰,丙坐子辰,又局中逢水土制化則吉,反此必凶,喜丙者依此而斷。
歲傷日干,有禍必輕。日犯歲君,災殃必重。
五行有救,其年反必為財﹔四柱無情,故論名為克歲。 太歲克日干謂之父怒子,其情可恕,日干無歲君如子犯父,罪不容誅,假如太歲庚辛,日干甲乙則災輕,日干庚辛,太歲甲乙,無救則禍重。此過分強調君臣父子之義,未必有理,合理的解釋應為:如日主喜財,日干克太歲為財,作吉論,反主其年招財。若日主忌財,日干克太歲,自然為凶。如日主喜官殺,太歲克日干本就為吉論,日干忌官殺,太歲克日干自當作凶論。庚辛來傷甲乙,丙丁先見無危。丙丁反無庚辛,壬癸遇之不畏。戊己愁逢甲乙,干頭須要庚辛。壬癸慮遭戊己,甲乙臨之有救。壬來克丙,須要戊字當頭。癸去傷丁,卻喜己來相助。
如庚辛金克甲乙木,柱中有了丙丁火,丙丁可制庚辛,則庚辛必克傷不了甲乙。如父親有了危難,兒子挺身相救。此丙丁在天干則可,在支中則難以救護。以下類推。以上非特指日干而言,各干均可適用,歲運亦然。
庚得壬男制丙,夭作長年。
庚金力弱,必畏丙火七殺來克,有壬水制伏丙火,反不畏也。
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
甲木力弱,畏庚金克之,而乙與庚合,把庚金絆住,使庚不能克甲,又反凶為吉。乙為甲之妹妹,乙與庚合,則甲成了庚的舅子,大家都是親戚,縱然不和,也只是怒目而視,或爭吵兩句,大動干戈似無此必要。
天元雖旺,若無依倚是常人。
天元即日干,日干建祿建刃,柱又重重比劫,全無財官印食可取,此日干旺盛無依,主貧賤僧道孤刑之人。
日主太柔,縱遇財官為寒士。
日干過弱,只有一點點比劫印綬之助,其勢又不能從,如財官多而反生殃,必為貧寒之輩
连载---繼善篇(十)
女人無殺帶二德,作兩國之封。
女命以正官為夫,七殺為偏夫,八字既然有了正官,就不要有七殺,有了七殺,就不要有正官(有殺無官,以殺為夫),官殺混雜多主淫亂和貧賤,十有九個婚姻不幸。凡女人有官為夫(官星只一位,且有力)而無七殺混雜,又帶天月二德,主為貴婦,非常旺夫,多主其夫官高貴顯,即古人稱作“兩國之封”,為誥命夫人。兩個朝代都要封她,証明好的老公很不簡單。
男命身強遇三奇,為一品之貴。
三奇有二,一則:天上三奇甲戊庚,地上三奇乙丙丁,人中三奇壬癸辛,凡八字中有甲戊庚三字依次排下,順序不亂(如甲庚戊則不是),中間無天干間隔,或庚戊甲依次排下,順序不亂(如庚甲戊則不是),中間無天干間隔,為得“三奇”,其余乙丙丁,壬癸辛同此理。人命得此,干支之組合又佳,主富貴超然,建功立業,命吉則更吉,命凶雖有三奇亦無用。二則:財官印為三奇也。此處當指后者。凡柱中財(多指正財)、官(多指正官)、印(多指正印)三者有力(透干有根更吉),配合得宜,主大貴之命。但若八字組合不佳,雖有財官印,細究卻無歸趣,仍屬平凡之格。
甲逢己而生旺,定懷中正之心。
詩云:“甲逢己土合生旺,富貴榮華定可量,常懷中正得人心,當遇貴人須可望”。此日干為甲(再多一個甲則不作此論),天干有一個己(兩個己不是)與甲緊鄰(己在月干或在時干,年干非也),生于辰戌丑未月,地支又有巳午火更佳,則甲己合土,甲屬東方生生之氣,主乎仁,土屬中央厚重之氣,主乎信,甲己化土,四柱中更帶生旺,為人忠厚,乃正直之人。最驗。
丁遇壬而太過,必犯淫訛之亂。
詩云:“丁日遇壬太過,化官作鬼為殃,柱中三兩巧淫娼,夫多沿門彈唱。”此丁日生人,有天干有兩三個壬字(此為爭合),或生于冬季,或地支又多水,則壬水過旺,丁雖與壬相合,卻為淫亂之合,女命必為蕩婦,三婚四嫁,人盡可夫,或為娼妓之命。此最驗。男命逢之,亦主色欲貧夭。同理,如女命己日干遇兩三個甲在天干,乙日干遇兩三個庚在天干,辛日干遇兩三個丙在天干,癸日干遇兩三個戊在天干,不論命盤夫妻宮如何,均主離婚而且淫亂。
丙臨申位逢陽水,難獲延年。
詩云:“丙臨申位火無煙,陽水逢之壽不堅,若得土來相救助,卻加福壽享延年”。此丙申日,丙坐病地,申中有壬水長生,庚金生水,八干余干又透壬水,引歸日支乃水長生得氣,壬水勢旺,克了丙火,則丙火危矣,若余干支是壬申、壬子、或壬辰,或大運逢之,則禍重,有夭折之慮,若余干支是壬午、壬寅、或壬戌,則禍輕。此關鍵在于殺重身弱,若身強,又有戊土透出天干,或有甲乙木緊貼日干,泄水生火,則又屬福壽延年之命,不作凶夭論之。
己入亥宮見陰木,終為損壽。
詩云:“己為強土見雙魚,陰木臨之壽必疏,四柱若無金救助,丰山岳嶺壽元虛”。此己亥日,亥中有甲木克土,又為木之長生,若干頭有乙木,木得水生而勢旺,克了己土,若無金制木,主夭亡蹭蹬,歲運同。
庚值寅而遇丙,主旺無危。
庚寅日主,寅中丙火長生克金,天干又透丙,克壞了庚金,危矣。但若庚之日主強旺,或又庚多,亦無恙。詩云:“庚值寅位祿當權,丙火重逢壽不堅。身旺鬼衰猶可制,反教鬼殺化為權。”
乙遇巳而見辛,身衰有禍。
乙巳日主,因巳中有庚金長生,柱中再有辛金,乃乙木衰而殺旺故有禍,此須要丙丁在干上克金,或日主強盛,亥卯未成林,則不怕金來傷也。
乙逢庚旺,常存仁義之風。
乙日見庚申月之類,此格主有仁有義之人。詩云:“乙逢庚旺是官星,遇此當為宰相行,若是五行無沖破,常存仁義鎮邊庭”。
丙合辛生,鎮掌權威之職。
丙日見辛酉、辛亥月,或辛日見丙子、丙申、丙辰月之類,此格主有權柄之命。
连载--繼善篇注释(十一)
一木疊逢火位,名為氣散之文。
此甲乙日生,重見丙丁之火,則泄氣過甚,為木火傷官之格,要支全寅午戌,干有戊己以泄火氣,又有水來生木,或有濕土晦火,則木雖泄氣也無凶,運行北方水運,反主富貴。火要明木要秀,主文章過人。柱有無水及濕土,木化成灰,反為夭喪貧賤之命。
獨水三犯庚辛,號曰體全之象。
此壬癸日生,柱有三個庚、辛、申、酉(一定要庚辛兩全),干上有火,且火有根,則印綬生身,主富貴。若柱中無火,金多水濁,反主貧賤無成。詩云:“獨水三犯庚辛重,金能生水水還通,年生骨髓天年秀,名利雙全福祿丰。”
水歸冬旺,平生樂自無憂。
壬癸水生于亥子丑月當令,地支又聚水旺,最喜財官傷食為用,又行南方運,主富貴。
木在春生,處事安然必壽。
甲乙木生于春三月(寅卯辰月),柱中木多木盛,木盛主仁壽,性格溫良慈心,可以 富貴,唯須用財官傷食也。不然木過旺而徒自成林,終屬貧賤夭窮。推命要講求中 庸,宜知變通,方可論准。
金弱遇火炎之地,血疾無疑。
庚辛(不一定是日干,唯日干禍重)金主皮肺大腸血等,心之華蓋,若被火來傷克重,必因酒色成疾,肺心受傷,嘔血癆症。詩云:“庚日生居火地,柱中丙丁重逢。若還寅午戌全通,不病也防疾重。 男主瘋癱疾蠱,女產血癆之風。若無制伏歲時中,火急宜修棺塚。”凡柱中庚辛見丙丁巳午多者,內主腸見痔漏、便后下血、痰火咳嗽、氣喘吐血、魎魎失魂、虛煩勞症,外主皮膚枯燥、肺風鼻赤、疽腫發背、膿血無力、闌尾炎開刀。婦女主痰嗽、血產。小兒主膿血、痢疾、面色黃白。
土虛逢木旺之鄉,脾傷定論。
土主脾胃,若被木來克傷,必主肚腹寒病之症。其人多消化系統不良,有腸胃系統疾病。戊己日干,柱多木來克土,若行北方水運、東方木地均主災病難逃,貧而無成,唯有運行南方火旺之鄉,泄木生土方可有所作為。或行西方金地,克木救土亦可言吉。柱中戊己不是日干亦可論之。凡戊己(不一定是日干,唯日干禍重)見甲寅乙卯多者,內主脾胃不和,翻胃隔食、氣噎蠱脹、泄瀉黃腫、挑食厭食、嘔吐惡心﹔外主右手沉重、濕毒流注、胸腹痞塞、大便下血,飲食減少、面色深黃﹔婦女飲食不甘、吞酸、虛弱、呵欠困倦﹔小兒主內熱好睡、面色萎黃。
筋骨疼痛,蓋因木被金傷。
甲乙木身衰不旺,生于申酉月,天干又有庚辛克木,主風癱之症,或手足傷殘,關節炎、骨殖增生、風濕、腦血管疾病、肝炎、肝癌等等。怕巳酉丑金局,申酉戌會金,行運同。蓋柱中甲乙木(不一定是日干,唯日干禍重)有被金克,多有血光傷災,手足之病、肝膽之疾。凡甲乙見庚辛申酉多者,內主肝膽驚悸、手足頑麻、筋骨疼痛、外主頭目眩暈、口眼歪斜、左癱右瘓、跌打損傷。
眼目昏暗,必是火遭水克。
肝屬木,心屬火,腎屬水,水克火無相生之道,故有眼目昏暗之疾。若天干有丙丁火,又有壬癸水,無有力之土來制,多主其人近視、散光,視力不佳,若地支有水克、沖地支之火,或天干有火,地支水盛,或天干有水,地支有火被克,均同此論。詳細推算,并可知其人是哪年配的眼鏡。凡丙丁巳午見壬癸亥子多者,內主心氣疼痛、癲癇、口痛咽啞、急慢驚風、語言蹇澀,外主潮熱發狂、眼暗失明、小腸疝氣、瘡疥膿血、小便淋濁。婦女主血氣經脈不調。小兒主痘症、疥癬、面色紅赤等。
下元冷疾,必是水值火陽。
腎主北方水,心主南方火,腎水上升,心火下降,是為既濟,但若上下不交,則有冷疾之症。八字中水少而衰,而火多而旺,名水值火陽,主白濁、白帶、霍亂、瀉痢、小腸疝氣、腎虧、陽萎、陰虛諸症。
金逢艮而遇土,號曰還魂。
艮者,寅也,乃金之絕地,本不為美,天干若有有戊己生金,寅中實有戊,乃土之長生,天干土得寅中之根,土可生金,故曰還魂。“五行絕處,即是胎元,生日逢之名曰受氣”。
水入巽而見金,名為不絕。
巽者,巳也,水在巳鄉乃絕地,本不為美,若天干有庚辛金生水,巳中實有庚金,金可生水,天干之庚辛得巳中之根,金可生水,故曰不絕。
土臨卯位,未中年便欲灰心。
戊己日生卯月,旺木克土,若日干強壯,旺木得制,亦可言富貴,但若木旺土衰,雖是中年,進退難決,心灰志氣。己卯日見木多亦同。
金遇火鄉,雖少壯必然挫志。
庚辛生巳午月,又遇干支官殺重,或會合火局,男子至此,亦必挫其志氣。
金木交差刑戰,仁義俱無。
木主仁,金主義,柱中金木勢力相當,互相克戰,乃不仁不義之人,品性卑劣。
水火遞互相傷,是非日有。
火主禮,水主智,柱中水火勢力相當,互相克戰,主無智無禮,終身是非不斷。經云:“不仁不義,庚辛與甲乙相戰﹔或是或非,壬癸與丙相相偎。”
木從水養,水盛而木則漂流。
經云:“水能生木,水多木漂”,詩曰:“甲乙生居子地,但逢一二為奇,壬癸亥子疊干支,則木漂流無倚。”凡甲乙日干,若逢過旺之水,如壬癸亥子疊疊,或支會水局,名水泛木浮,死無棺槨,一生必東奔西走,奔波無定,財運事業,如同畫餅,六親骨肉,亦似浮云。或水逢土制,格局佳者,雖有富貴,辛勞奔走不免。此極驗。
金賴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沒。
經云:“金賴土生,土多金埋”,金以木火為財官,若土太多而金遭土埋沒,而乏光輝,此人縱有才學,亦難顯達。詩曰:“庚辛日逢戊己,辰戌丑未俱齊,若逢火土疊干支,土重埋金無氣。縱有金珠萬斛,難扳月桂仙枝。西江月下細詳之,休道命之理微。”
是以五行不可偏枯,務稟中和之氣。更能絕處忘思,鑒命無差誤矣。
看命要審節氣淺深、旺相休囚、去留舒配、順逆向背之理,只以中和為貴命,旺相為福,若休囚死絕,非格非局,則為下賤之命,無足論矣。詩曰:“看命先觀日主,次審歲月時支,去留強弱舒配之,輕重淺深察理。節稟中和之氣,運參向背之宜。三才偏正產何時,俱藏西江月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