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评注》 清 沈孝瞻 论时说拘泥格局
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八字用神专凭月令,月无用神,台寻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未也。今人不知轻重,拘泥格局,执假失真。
凡看命造,须将八个字逐干逐支配合,打成一片,而抉其枢纽所在,不能放过一字。月令为当旺之气,旺衰进退,胥由此而定(详用神节)。即月令无用而取外格,亦必有一篇议论,合于五行正理,方有可取,否则,支离附会,未可尽信。今人一知半解,又不细心研究,见一二字之相同,即谓合于某格,是不特无主宰,并相沿之格局,亦未曾看明白,至为可嗤。因其不明原理,故拘泥执着而不知其非也。
故戊生甲寅之月,时上庚甲,不以为明煞有制,而以为专食之格,逢甲减福。
《喜忌篇》云:“庚申时逢戊日,名食神专旺之方,岁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夫时上食神专禄亦多矣,何以必取戊日庚申时?则以庚申暗合乙卯,为戊土之官星也。暗合取用,是否可信姑置不论,《三命通会》明言:“月令若值财官,当以财官论”。财官即用神,月令有用,从月令取也。又云“戊午、戊寅,难作此格”,可见不仅月令,四柱有扶抑,即当别取也。
丙生子月,时逢巳禄,不以为正官之格,归禄帮身,而以为日禄归时,逢官破局。
《喜忌篇》云:“日禄归时没官星,号曰青云得路。”夫时逢日禄帮身为用,如:
癸 酉
癸 亥
戊 子
丁 巳
盐业总商王绶珊君命造。
壬 辰
壬 子
丙 申
癸 巳
小日报主人黄光益君命造。
此两造皆日禄归时也。王君月令正财太旺,归禄帮身,运至比劫而致富,所谓“四柱没官星,青云得路”也。黄君官煞太旺,恃巳禄为日元之根,尚须通关用印,运至印地最美。比劫帮身敌煞虽为美运,巳落二乘归禄,以见官为破格者,正以身煞相敌,故以不见为美也。如:
己 巳
丙 寅
乙 未
己 卯
为先叔某命造。伤官生财为用,虽受遗荫,富而不贵,且无子。
壬 辰
壬 子
丙 申
癸 巳
此则月令官星被伤,子丑合住官星,为族弟某之造。
可见日禄归时,不过帮身,不可以没官星,便作贵论。若月令官星清,身旺用财生官,何尝非贵格乎?
辛日透丙,时遇戊子,不以为辛日得官逢印,而以为朝阳之格,因丙无成。
《喜忌篇》云:“六辛日时逢戊子,嫌午位运喜酉方。”以戊丙同禄于巳,戊为辛印,牵动丙来辛之官星也。如:
戊 申
乙 卯
辛 亥
戊 子
此沪上名人朱葆三命造,相传为朝阳格也。其说支离,姑置勿论,即以朝阳格言,《三命通会》明言生甲寅乙卯月,只以财论,是以财为用也。又云生四季月以印论,丙午丙寅丙戌月以财官论,是仍以月令为重,四柱扶抑为也。
财逢时煞,不以为生煞攻身,而以为时上偏官。
财逢时煞者,月令财而时逢煞也。《喜忌篇》云:“若乃时逢七煞,见之未必为凶,月制干强,其煞反为权印。”原文甚明,干强者,身强也。七煞本为克身之物,然日元强,七煞有制,反为权印。不仅时上如是,凡用煞皆然也。若以时上偏官,不问日元强弱,不问制化之有无,即以为合于一位贵格,则大谬矣。
癸生巳月,时遇甲寅,不以为暗官受破,而以为刑合成格。
《喜忌篇》云:“六癸日时逢寅位,岁月怕戊己二方”,即指刑合格而言。格局之中,刑合、遥巳、遥丑等格,最不可信,较之暗冲之说,尤为支离。巳遇申为刑合,巳见寅则刑而不合也。总之不有其原理,虽书有此格,亦不知其用法。譬如医家诊病,不知病理,而抄服旧方,宁有对症之理?虽知旧有此格,存而不论可也。
癸生冬月,酉日亥时,透戊坐戌,不以为月劫建禄,用官通根,而以为拱戌之格,填实不利。辛日坐丑,寅年,亥月,卯时,不以为正财之格,而以为填实拱贵。
拱禄夹贵,四柱不明见禄贵,而地支整齐,亦足以增旺助用。如袁项城命造是也(见星辰无关格局篇)。究之八字本佳,喜用清纯,绵上添花,益增其美,若八字平常,虽有拱夹,何所用之?禄贵不可以为用,况虚而不实之拱夹乎?填实亦未破格,如袁项城造,初运壬申,非填实贵人乎?庚午运非填实丁禄乎?足见当以用神喜忌为主,不可执枝叶而弃根本也。至于夹官拱库,究以何意义而取,殊不可解。
乙逢寅月,时遇丙子,不以为木火通明,而以为格成鼠贵。
《喜忌篇》云:“阴木独遇子时,为六乙鼠贵之地。”以产乙起例为丙子时,丙之禄在巳,巳合申,为乙木官星;子又会申,为三合贵会也。又《神峰》云:“子中癸水合戊为乙财”,戊禄在巳,巳合申,为乙官星,其说更为支离。总之此种格局,不可尽信,存而不论可也。
如此谬论,百无一是,此皆由不知命理,妄为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