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的格式包括哪些(记录会议记录格式例子)
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会议的基本情况
主要有:会议的名称、开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列席人、主持人、记录人。这些内容可以在宣布开会前写好。至于出席人的姓名,会议人数不多,可一一写上。会议人数多,可以只写他们的职务作为提示;也可只写总人数。如是工作例会,可只写缺席人的名字和缺席原因。
第二部分:会议的内容
主要有:主持人的发言、会议的报告或传达、与会者讨论发言、会议的决议等。
记录的方式有摘要和详细两种
(一)摘要记录
一般会议只要求有重点地、扼要地记录与会者的讲话和发言,以及决议,不必“有闻必录”。所谓重点、要点,是指发言人的基本观点和主要事实、结论。对一般性的例行会议,只要概括地记录讨论内容和决议的要点,不必记录详细过程。
(二)详细记录
对特别重要的会议或者特别重要的发言,要作详细记录。详细记录要求尽可能记下每个人发言的原话,不管重要与否,最好还能记下发言时的语气、动作表情及与会者的反应。如果发言者是照稿子念的,可以把稿子收作附件,并记下稿子之外的插话、补充解释的部分。
会议记录的重点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 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
(2) 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
(3) 权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论;
(4) 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
(5) 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