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有关绿色贷款统计的表述)
数据壁垒和“数据孤岛”延缓了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进程,阻碍了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和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流动。
——甘肃省联社
党委书记、理事长
王文永
近年来,甘肃农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甘肃省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聚焦生态产业,发挥农信优势,创新体制机制,走出了一条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甘肃农信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实践
紧跟国家战略,服务绿色发展争当“标杆行”
一是积极探索专业化运营。甘肃农信紧跟国家设立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步伐,在兰州新区挂牌成立兰州农商行绿色金融支行,在服务兰州新区绿色发展上先行先试,与兰州新区多家核心绿色企业共同构建绿色金融供应链服务体系,全面支持企业上下游绿色产业发展。
二是创新产品特色化服务。甘肃农信第一时间入驻兰州新区绿色金融试验区自主研发的“绿金通”综合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创新上线平台专有金融产品7款,目前已累计投放各类绿色类贷款超过100亿元。
服务全省大局,绿色金融发展按下“快进键”
一是完善制度办法。积极构建甘肃农信绿色金融发展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出台了《甘肃农信关于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办法,推动甘肃农信绿色金融加快发展。
二是促进绿色发展。认真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决定》,围绕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重点项目和企业,有效扩大绿色金融供给,目前贷款余额38亿元。同时,主动对接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水利项目建设、生态移民搬迁项目,提供授信支持40.7亿元,助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三是融合普惠小微。对照人民银行《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探索将绿色金融标准嵌入普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普惠小微贷款在授信环节开展绿色信贷识别,目前甘肃农信对绿色生态产业领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亿元。
聚焦主责主业,绿色普惠协同打出“组合拳”
甘肃农信全面贯彻“三新一高”要求,积极探索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
一是在提升服务效率上贡献农信智慧。实施绿色普惠业务全流程线上改造工程,实现“农小贷”“背包银行+掌上银行”自动评级授信,推出“兴陇e贷”“手机支付”“智慧场景”等系列线上业务产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业务解决方案。截至2023年6月末,农户小额信用贷余额达到526亿元;纯线上信贷产品“兴陇e贷”注册人数150万人、授信总额274亿元。
二是在缓解抵押难题上体现农信特色。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难”“担保难”“融资难”等具体问题,甘肃农信采用活体抵押盘活企业经营资产,有效缓解了抵押难题。截至2023年6月末,甘肃农信向全省1.3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信260亿元。
三是在助力产业发展上凸显农信力量。甘肃农信以全省“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为重点,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供应链金融,围绕链主企业,对供应链中所有企业、农户实行统一授信,通过应收账款、存货订单质押等方式发放贷款,实现了“金融资本”“农户资本”和“生态资本”的三者统一。
四是在倾心民生项目上展现农信情怀。甘肃农信与地方政府联合推出“安居贷”“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贷款”专属信贷产品,帮助地方政府加快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让搬迁群众早日住上安全房、实现幸福安居梦。截至2023年6月末,“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贷款”余额9.42亿元,支持全省63个县区7.8万户农户顺利完成生态搬迁,在“和美乡村”“生态乡村”建设中充分展现了“农信姓农”的基本定位和为农情怀。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瓶颈问题
融合发展缺乏完善的政策支持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交集部分认定标准还不够清晰,相关政策、制度框架尚不健全,各方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够明确具体。从普惠金融发展来看,部分地区财政奖补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担保基金或风险基金不能按期缴付等问题,影响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从绿色金融发展来看,目前绿色金融标准尚未统一,具体化、可操作的政策配套措施不够健全。
融合发展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尚不健全
政务信息数据整合相对滞后,数据壁垒和“数据孤岛”延缓了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进程,阻碍了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和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流动。特别是绿色金融风险评估有明显短板,在缺乏相关数据支持的情况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较大。
融合发展缺乏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领域的服务对象和覆盖范围主要涉及“三农”、小微企业等传统金融服务较为薄弱的领域。一方面,由于这部分客群可用于担保增信的资产较少、收益不稳定,导致其风险识别、管理和控制难度较大,业务营销和管理成本较高。另一方面,绿色项目存在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周期较长等特点,金融机构在推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方面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
绿色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建议
加强系统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和融合发展机制
一是完善法律制度框架。建议国家层面制定出台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相关法规,引导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率先推出《普惠金融条例》《绿色金融条例》以及《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条例》等制度,为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更好的融合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构建融合发展的标准体系。建立认定和明确主体资格、项目界定、产品标准、信息披露等标准体系。
三是完善融合发展有效机制。结合“双碳”目标要求和各地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建立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协调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力量。
科技赋能融合发展,着力促进信息共享共建
一是科技赋能信息化建设。建设绿色普惠信息化管理体系,推动建立连接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监管部门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和项目认证、绿色小微企业增信、绿色普惠资金撮合等功能。
二是科技赋能精细化管理。加大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建立覆盖全流程的信贷管理体系,在涉农领域的贷前、贷中、贷后等环节融入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要求,提升供应链金融管理水平。
三是科技赋能专业化发展。深化运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相关平台、征信平台和农村信用信息联网核查平台,依托龙头企业为上下游小微企业客户提供高效金融服务。
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有效缓解投融资难题
一是拓展深化绿色金融理念。将绿色金融理念与标准延伸至普惠金融业务,围绕循环经济、绿色农业、乡村振兴等方面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丰富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新型融资工具,开展客户和项目的绿色认定,精准匹配不同客户的融资需求。
二是创新支持绿色消费的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绿色住宅、绿色交通工具等绿色信贷支持力度。
三是探索构建风险补偿机制。合理运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建立绿色普惠风险补偿基金,设立绿色普惠发展基金,在贴息奖补、风险分担、减税降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更好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