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管理制度怎么做(汽车配件仓库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和完善仓库管理,加快物流速度,提高资金的周转率,降低物流成本,确保物料的安全、工厂的正常运作,满足客户需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旺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仓库。
3 内容
3.1 入库管理规定
3.1.1厂商送货,库管员应与经批准的采购订单进行核对,抽点数量,无误后开报检单送进料检验员,检验员检验合格在报检单上签字后(对C类物资,直接由库管员和使用人对其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无需报检),方可办理入库。
3.1.2 物料入库应根据有效发票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上应由采购员和库管员签字,发票未到货物先到的,库管员(采购员)可以先按合同价或暂估价开具暂估入库单。
3.1.3 塑料原材料及其它主要生产用原材料需作批号管制,入库时应登记批号,并要求先进先出。一般同一批次入库的物料视为同一批号管理。
3.1.4 产成品入库应按照生产计划,且有产成品验收合格证明,由工厂包装部门填写产品完工入库单交于库管员进行数目清点入库。
3.1.5 中转库接收需中转的产品应按照收到的发货单上的数目清点核对后入库。
3.1.6 入库产品应按照不同的规格型号分别堆放,堆放必须整齐、有序,并且堆高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货架堆放不得超过层高,并以1000KG为限,地面托盘堆放不得超过2米)。
3.2 出库管理规定
3.2.1仓库应根据领用部门主管审核有效的领料单发出物料,严禁一切物料不经过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就直接领用出库。外协领料必须由部门主管批准。
3.2.2产成品仓库发出产品应按销售内勤下达的发货通知规定的数量、品种及规格发货,按规定填写出库单交与承运部门。
3.2.3 承运部门发货时应核对物流部门下达的发货通知单与货物的标识、批号、数量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并保证出行货物的安全。
3.2.4 当货物发出后,库管员应立即入帐,更新库存,发货员应将相关的发货信息立即通知顾客,并追踪货物直至安全到达目的地。
3.3 退库管理规定
3.3.1使用单位对于领用的物料,在使用时遇到质量异常、用料变更或用料剩余时,使用部门应开“退料单”连同物料退回仓库。
3.3.2车间退料时,应将拟退回物料包装好,并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和名称,否则库管员有权不予办理。
3.3.3退料时品质部门应在退料单上注明品质状态、退料原因、责任单位和处理方式。
3.3.4退料时应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分开标识和放置,库管员应根据品质部门注明的处理方式处理退料。
3.3.5 成品退货时,应要求营销部门与客户协商,由客户填写“退货通知书”(注明产品型号、数量及退货原因)并经营销部门相关负责人确认后方可退货。
3.3.6由营销部门要求客户在收到经确认的“退货通知书”后,按约定的运输方式办理运输。
3.3.7库管员在收到客户的退货时,应在第一时间核对产品并清点数量,如有不符,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营销部门提出,并得到营销部门相关负责人的确认。
3.3.8 核对清点完毕,应立即开具送检单给品质部门,并根据品质部门在送检单上所注明的处理方式处理产品。
3.4 现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