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a级景区评定标准(4A级景区评定程序)
4A级景区是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景区评定标准之一,从整体上要求景区从设施、管理、服务等多方面进行升级和升格,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较高服务质量和较高游客满意度的景区。以下是基本的4A级景区评定标准:
一、景区空气、水质、噪音、光线等环境质量达标。 输出物质不超过行业标准,景区非农业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合法有效;实现生态旅游环境的生态及环境配套系统配备齐全,运行良好。
二、景区规划完善,场内道路、绿化、灯光、地标、配套设施等基础条件达标。 景区设施设备满足室内绿化、景观、交通运输、维修等各方面的支持。
三、景区安全存在监管制度主管部门存在,景区安全监管平台简单而规范,落实安全意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消防设施符合规划及行业标准。
四、景区设施设备现代化。涵盖展览展示设施、观光游乐设施、交通运输设施、旅游公共设施、观光交通设施与站点设施设备。
五、景区产品推广有效,形象宣传、网络推广、品牌战略、公关活动等都要在进行的服务分析基础上从市场经营的角度进行考量。
以上是基本的4A级景区评定标准。同时,还有其他一些更具体的标准,如景区区域的文化生态条件、环保、绿化、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通常都与4A级景区评定标准相关联。景区管理者应根据自身情况综合分析,全方位提高景区管理水平,使景区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