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远规则(跳远裁判规则)
跳远是一项田径运动项目,旨在测试运动员跳跃能力和技巧。其规则和裁判标准如下:
一、规则:
1.运动员必须站在跳板上,起跳点在跳板起点线之后,可以一次助跑起跳。
2.本跳次数限制为三次,以最好的一次跳远成绩计算。
3.距离以起跳点到着地点的水平距离来计算。
4.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环节,分别按照预赛成绩和淘汰赛成绩排名。
二、裁判规则:
1.起跳线触地:每个运动员的起跳点是在跳板上的虚线之后,如运动员的任何部分触及这条起跳线,则该跳不算数。
2.跨越线:运动员不能够在着陆区域之外着陆。
3.着地的完整性:着陆时必须至少一个脚掌先着地,着地后不能够倒地或向后仰倒。
4.成绩计算:裁判员必须确保计算的距离准确,所有成绩精确到1cm。
5.出界:运动员不能够通过跳远杆之外的任意点落地,否则该跳无效。
6.犯规行为:运动员必须在两分钟内完成跑道开始跑动,否则该跳无效;运动员不得变换脚步,跳前不能够使小跳板和跳远板之间的距离增加;运动员在开始跑步和跳远时不能够拖后腿。
7. 裁判员:每个跳远场地设置多个裁判员,根据不同位置裁判运动员的跳远效果,进行整理成绩。
以上是跳远规则及裁判规则,运动员必须遵守这些规则,否则跳远成绩将被裁判员判定为无效。同时,裁判员需要确保跳远成绩的计算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