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章程文本(社会团体章程示范)
社会团体是指由社会公民自愿组成、以促进志愿者服务、公益事业等非营利活动为主要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形式。社会团体章程是社会团体运作的基本制度文件,下面是社会团体章程的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组织名称:××××××××。
第二条 组织宗旨:本组织促进志愿者服务、公益事业的开展,提高社会意识和志愿精神,推动社会发展,深化公民意识。
第三条 组织类型:本组织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独立法人格。
第四条 组织总部:本组织总部位于×××市×××区××路XX号。
第五条 服务范围:本组织活动范围不限于本市,可向全国甚至海外拓展。
第六条 宣誓:本组织成员签署本章程时应做出庄严宣誓:自愿加入本组织,接受本组织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恪守本组织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风尚,诚实守信,履行义务,全心全意为社会和人民服务。
第二章 成员
第七条 成员资格:本组织的成员分为普通成员、荣誉会员和理事会成员。普通成员是本组织直接接纳的志愿者,不论年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政治观点、经济状况皆可成为普通成员。荣誉会员是在本组织重要事件或重大活动中有杰出贡献或为本组织做过突出贡献的人员,荣誉会员由理事会提名,组织会员大会投票决定。理事会成员是本组织的管理和领导层,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成员权利:普通成员有参加本组织活动的权利,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荣誉会员和理事会成员享有与其地位相应的权利。
第九条 成员义务:成员应积极参加本组织的活动,维护本组织的形象,遵守本章程和各项规定,维护组织的利益,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十条 理事会:理事会是本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理事会人数不得少于五人,不得超过十五人。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主席与副主席由理事会通过举手表决选举产生,秘书长由主席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任期同。
第十二条 工作委员会:为了贯彻实施理事会决策,根据本组织的工作需要,可设立工作委员会。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本组织的财物全部来自于会员的自愿捐赠、非营利性活动中的收入及其他法律允许的收入。所有捐助机构、个人的捐助都应该及时公示。
第十四条 本组织要实行财务公开,向会员公开有关财务的所有收入和支出的情况,以及年度财产总额、年度财务审计情况等。
第五章 协调、规范和监督
第十五条 本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合作开展活动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持独立性和非政治化,坚决维护本组织的根本利益。
第十六条 本组织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如本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组织应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和知情权,不得强制会员参加活动或者以会员参加活动为前提进行事项决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 belongs to XXXX organizatio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修改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涉及的问题,可由理事会根据需要制定细则,并报会员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