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利用一定的抽样方法,对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的食品进行检验和检测,以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公众健康。为了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国家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以下是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抽检对象范围
1.生产经营者所生产、销售的食品;
2.进口的食品;
3.农村、城市居民自行采摘的野生食用植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政府机构、行业组织、第三方检验机构等。
二、抽样方法
抽样应根据食品种类、数量、生产地点、销售地点、经营者类别等因素,采用随机、有针对性的抽样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三、样品数量
样品数量应根据食品种类、生产规模、销售渠道、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等因素进行测算,充分考虑可比性、可比量等要求。
四、检验项目
抽检应根据国家现行食品安全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检验项目,跟踪分析食品质量安全变化趋势。
五、检验方法
检验应使用国家认可或批准的检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信息公开
抽检结果应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包括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抽检对象、被抽样品牌、产地、规格等相关信息。
以上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该细则旨在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