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全文,印光大师 著,附印光大师开示
《寿康宝鉴》全文,印光大师 著,附印光大师开示
印光大师 原著《寿康宝鉴》保身立命戒期及天地人忌
愿善祸淫之理。言之详矣。若夫夫妇之际。人所易忽。不知一岁之中。有断宜斋戒之日。如月令,先雷三日(乃春分前三日)为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房事)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是也。况人身气血流行。原应与天地节气相应。倘非时走泄。则气血不能合度。其伤精损气。百倍他时。至于诸神明降鉴之日。而淫污冒渎。有阴被谴责而不自觉者。故世有循谨之人。而在阳则受疾病夭札之伤。在阴则遭削禄减年之祸往往皆由于此。与其追悔而莫挽。何如遵戒以自新。敬录戒期。及天地人忌。冀自爱者。咸遵守焉。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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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月 |
初一 |
天腊 |
-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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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月 |
初一 |
月朔 |
-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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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月 |
初一 |
月朔 |
-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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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月 |
初一 |
月朔 |
-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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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月 |
初一 |
月朔-南极长生大帝诞 |
夺纪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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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月 |
初一 |
月朔 |
夺纪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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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月 |
初一 |
月晦-杨公忌 |
夺纪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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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月 |
初一 |
月朔 |
夺纪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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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月 |
初一 |
月朔-南斗诞 |
削禄夺纪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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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月 |
初一 |
月晦-民岁腊 |
夺纪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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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月 |
初一 |
月朔 |
夺纪 |
戒期 |
戒由 |
犯者报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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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月 |
初一 |
月朔 |
夺纪 |
批:以上戒期每年通共二百二十五日。闰月照前。皆系每月中之一定者。
○二分之月
春分 |
雷将发声。 |
犯者生子五官四肢不全。父母有灾。 |
宜从惊蛰节禁起。戒过一月。 |
秋分 |
杀气浸盛。阳气日衰。 |
宜从白露节禁起。戒过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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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节之前三后三共七日。犯之必得危疾。尤宜切戒。 |
○二至之月
夏至 |
阴阳相争。死生分判之时。宜从芒种节禁起。戒过一月。 |
冬至 |
阴阳相争。死生分判之时。宜从大雪节禁起。戒过一月。 |
※此二节乃阴阳绝续之交。最宜禁忌。 至节之前三后三共七日。犯之必得急疾。尤宜切戒。 |
○冬至
半夜子时 |
犯之皆主在一年内亡。 |
后庚辛日。第三戌日。 |
○三元日。犯之减寿五年。
○四立。四离。四绝日。二社日。犯之皆减寿五年。
○社日受胎者。毛发皆白。
○三伏日。弦日。晦日。每月三辛日。犯之皆减寿一年。
○甲子日。庚申日。太岁日。拈香持斋供谢佛日。犯之皆灭寿一年。
○祖先亡忌日。父母诞日。忌日。犯之皆减寿一年。
○己身夫妇本命诞日。犯之皆减寿。
○丙丁日。天地仓开日。犯之皆得病。
○毁败日:大月十八日。小月十七日。犯之得病。
○十恶大败日:甲己年。三月戊戌日。七月癸亥日。十月丙申日。十一月丁亥日。
○乙庚年。四月壬申日。九月乙巳日
○丙辛年。三月辛巳日。九月庚辰日。十月甲辰日。
○丁壬年。无忌。
○戊癸年。六月己丑日。
此皆大不之日。宜戒
○阴错日
正月庚戌日 |
二月辛酉日 |
三月庚申日 |
四月丁未日 |
此阴不足之日。 俱宜戒。 |
五月丙午日 |
六月丁巳日 |
七月甲辰日 |
八月乙卯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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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甲寅日 |
十月癸丑日 |
十一月壬子日 |
十二月癸亥日 |
○阴错日
正月申寅日 |
二月乙卯日 |
三月甲辰日 |
四月丁巳日 |
此阳不足之日。 俱宜戒。 |
五月丙午日 |
六月丁未日 |
七月庚申日 |
八月辛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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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庚戌日 |
十月癸亥日 |
十一月壬子日 |
十二月癸丑日 |
批:以上戒期。每年俱宜按照时宪书。逐月查明录出。夹在此本。遵依禁戒。
●天忌切宜禁戒
酷暑严寒。 |
犯之得重疾不救。 |
烈风雷雨。天地晦冥。日月薄蚀。虹现地动。 |
犯之产怪物身死。 |
白昼。星月之下。灯火之前。 |
犯之皆减寿。 |
●地忌切宜禁戒
庙宇寺观堂之内。 |
犯之大减禄寿。 |
井灶圊厕之侧。荒园冢墓尸柩之旁。 |
犯之恶神降胎。并产怪物身死。 |
●人忌切宜禁戒
郁怒 |
大怒伤肝。犯之必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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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行 |
行房百里者病。百里行房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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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饱 |
醉饱行房。五脏反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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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腹 |
犯之伤元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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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后 |
犯之变证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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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前 |
犯之伤胎。故凡有孕后。即宜分床绝欲。一则恪遵胎训。一则无堕胎之患。及小儿胎毒胎瘁。凶险疳痘。游风惊痫。牙疳等病。二则所生之儿。男必端严方正。女必贞静幽闲,自然不犯淫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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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 |
十余日内犯之妇必死。百日内犯之妇必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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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癸来时 |
犯之成血麻证。男女俱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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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席 |
竹性寒凉。犯之易感寒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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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衾 |
犯之寒气入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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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隙有风宜避。夜深就枕宜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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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合才毕。婴儿在旁啼哭。勿则与乳。 |
||
交罢勿即挥扇。及饮冷茶水。以若过受凉。或至即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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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夕勿两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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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服春方邪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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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蓄缩不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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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 |
非十分复原。万不可犯,犯则多半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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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疾 |
未愈或始愈,犯之必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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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劳证 |
虽养好强健。犹须断欲一年。若以为复原而犯,多半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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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损筋骨 |
好后犹须戒百七八十日。若未过百日。犯之必死。纵过亦必致残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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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辛苦 |
皆不可犯。犯之轻则痼疾。重则即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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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以上逐月,戒期及天忌,人忌等日等,每月尚有六七日毫无忌犯之日。若论保身之士,每月本属至多三四次,故能疾病不侵,精神强固。而且寡欲者必多男(子),后嗣身体亦必强固。彼少年新婚往往纵欲戕身,使百年好合,一时戕丧净尽,深可悲也。则何如谨守戒期,保身立命,使后日有偕老齐眉之乐,子孙众多之庆,何快如之。
名词解释:
三元日:农历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称上中下三元。
四立:立春 立夏 立秋 立冬
四离:冬至 夏至 春分 秋分 之前一日为四离日。
四绝:立春 立夏 立秋 立冬 之前一日为四绝日。
二社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日,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为秋社日。
三伏:三中末三伏,每伏十天。
弦日:上弦初七初八日,下弦二十二、二十三日。
晦日:每月最后一天。
五虚:脉细、气少、皮寒、泄利前后,饮食不入、真气不足。
六耗:阴、阳、晦、明、分、雨等所导致的六种病。
夺纪:十二年为一纪,夺纪即减寿。
削禄:指减削福报。
附:印光大师开示
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得长寿健康,子孙绵长,吉祥平安。没人愿意自己多病夭折,绝子断孙,凶危多难的。这种道理就算是小孩幼童也明白。但是贪淫好色,纵情花柳的人,他们虽然也希望寿康吉祥,可是在行为上却与他们的希望完全相反。终至于因为贪好淫色而导致病夭凶危,灾难降身。甚至有些夫妇不避忌讳,也贪湎沉溺在色欲之中,结果也常同样造成体弱多病,丧身亡家,令人怜悯慨叹。所以前贤曾编辑有《不可录》,载录了色欲之害,戒淫格言,福善祸淫的实例,戒淫的方法和忌讳的时地人事,使读者能生警惕心而戒淫。现在印光亲自整理再把《不可录》加以增订,并取名为《寿康宝鉴》。印光有一弟子罗济同,是四川人,在上海市做船商的生意,民国十四年时得重病,历经中西医药,仍治疗无效。他太太便至诚地在佛前恳切许愿,愿终身吃素念佛,以祈求丈夫的病能够痊愈,结果许愿当天下午,罗济同忽然大泻,泻后身体内的病竟然消除了,并且脸色淳净光滑。在九月十日请印光到他家吃饭,光借此机会叮咛他大病刚好,在元气未完全复员前,应多慎重。结果到了九月末,光在见他时,发现他的脸色如同死人般的苍白,知道他是大病刚愈后犯了房事淫色导致的,果然经过数日,罗即逝世。为此,印光很痛心也很后悔当初没有讲明要他多慎重,是叫他不要大病刚愈就犯房事淫色。刚巧遇有居士准备印送善书,光便嘱咐印《寿康宝鉴》,以劝化青年男女修身净心,不可随便犯淫,以免丧命。希望这本书能让许多人因此学习戒淫,大家同享长寿康宁。又十年前有一富商的儿子到日本学医,有次坐电车跌断了手臂,手臂刚接好不久,回国向他母亲祝寿,当天夜晚和他妇人同卧,次日竟死。应知凡伤骨 者,百数十日不可近色。他不知这种忌讳,只贪片刻的欢乐,却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令人叹息。由此也可知世界上因为不知道忌讳而冒昧犯淫的,以及因为贪淫好色 而导致死亡的,不晓得有几千万亿。自古以来,皇帝的福气最大,但却往往因纵欲贪淫,而无法长寿。印光常觉得世间人几乎十有八九是直接及间接因为色而丧命的,这是印光所以要流通《寿康宝鉴》的原因。但愿这本书能受到许多善心人士加以重视,并且发心广为印送流传。裨使普天之下,人人都能明白如果纵情花柳,或不避忌讳,轻犯淫色,这不但关系到祖宗父母的荣宠羞辱,更关系到自己的生死成败,子孙的贤否灭昌。但愿以后,所有的人都能努力学习戒淫,不致因贪欲而伤身害命。这样一来,既能长保寿康,也能让子孙体质强健,心志贞良,光亲耀祖,这是印光所长时焚香祷祝的。果能如此,则不但是普天下人民的福,也是国家的福。
民国十六年丁卯季春常惭愧僧释印光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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