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协议(汽车租赁合同免费版)
汽车租赁合同
租赁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情况
1、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必须使用 汽油。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按月租金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保险和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
3、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则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通知或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