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管理细则(电子发票管理办法)
电子发票是指以电子形式开具、接收、存储和管理的发票。为规范电子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电子发票管理办法》。下面是该办法的细则。
一、电子发票的开具
1. 电子发票应当遵守发票开具的规定,包括开具内容、格式、抬头、编号、金额、税率等。
2. 开具电子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开具纸质发票的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申请电子发票开具权限。
3. 电子发票应当使用符合税务总局要求的专用软件进行开具,并在开具后及时将数据上传至税务部门。
二、电子发票的接收
1. 接收电子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接收纸质发票的资格,并通过注册、认证等方式获得接收权限。
2. 接收电子发票应当使用符合税务总局要求的专用软件进行接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
3. 接收电子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对所收到的电子发票进行审核和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上传至税务部门。
三、电子发票的存储和管理
1. 电子发票的存储应当采用符合税务总局要求的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2. 开具电子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保存电子发票原始数据和图像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备份和归档。
3. 接收电子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保存电子发票原始数据和图像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备份和归档。
以上就是《电子发票管理办法》的细则。电子发票的开具、接收、存储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为税务管理提供有效支持。